非传统水资源利用节水产品认证实施规则
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
1 适用范围
本规则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7.0Mpa,进水温度为0~
2 认证模式
产品检验 + 初始工厂检查 + 获证后监督。
3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
3.1 认证的申请
原则上以制造商明示的产品型号申请认证,一个型号视为一个认证单元。同一制造商、同一型号产品,但生产厂(场地)不同时,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。
反渗透海水淡化装置的受控部件/材料是反渗透膜。
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书,并按申请书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。填写《受控部件/材料备案清单》(附件1)。
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收到申请方认证申请资料后,对基本符合要求的,及时补充或修改。向申请方下发受理认证申请通知书,并签订认证合同书;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,通知申请方及时补充或修改。
3.2 产品检验
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(包括生产线、仓库)随机抽取,并由申请方负责在封样后15天内将样品按中心要求送至指定的地点。
